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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挽回经济损失2.3亿  
   

    昨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向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称,去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37件328人,其中大案151件、要案30人,已起诉229人,已作有罪判决162人,为国家和单位挽回各种经济损失2.3亿元。

    围绕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工作重点、热点问题,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昨日接受记者专访。

    报告热点

    起诉13776人 不起诉147人

    报告指出,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694人,起诉13776人。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方面,对98件具有从重情节和 198件具有从轻、减轻、免予刑事处罚情节的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对无逮捕必要的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417人,对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作出不起诉决定147人。

    为41名国家工作人员“正名”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37件328人,其中大案151件、要案30人,已起诉229人,已作有罪判决162人,为国家和单位挽回各种经济损失2.3亿元。同时,为41名国家工作人员澄清了不实举报,保护了合法权益。

    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98件,均被采纳;深入重点行业开展系统预防84次;深入重大工程开展同步预防26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8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作党纪政纪处理48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1件

    在加强诉讼监督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7件,纠正不当立案60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1件。

    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1件,法院审结13件,改判4件、发回重审2件。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案件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78件,抗诉案件法院再审审结36件,其中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调解4件,终结诉讼26件;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为86.4%。落实法律规定,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4次。

    专访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

    行贿犯罪档案 市民可申请查询

    记者(以下简称记):成都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改革试点成效如何?

    李建(以下简称李):去年我市金牛区和武侯区两个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量刑建议试点单位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去年金牛区检察院量刑建议纳入庭审的案件287件,已判决167件,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162件,采纳率为97%;武侯检察院共向法院提出368份量刑建议,其中有358份被法院采纳,采纳率达97.28%。

    从试点来看,开展量刑建议改革不会损害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检察机关只是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提出客观、公正的量刑建议,是否采纳、如何采纳的权力,仍然属于法官;这项检察机关开展的量刑建议改革,实际上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种体现,从最终目的看,与法院一样,都是为了实现量刑公正,实现司法正义。

    记: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将重点关注哪些领域?

    李:检察机关今年反贪工作的重点将放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移民补偿、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

    并将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侦查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增强获取线索、经营线索、消化线索的能力,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我市两级检察院要深化侦捕诉协作配合机制和侦查办案一体化机制,提高发现线索、突破案件、揭露犯罪的能力,形成查办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

    记:行贿犯罪档案是否能向社会公众公开查询?

    李:检察机关自2006年起,就向社会提供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行业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去年,两级检察机关共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8次,涉及被查询单位69个,被查询人93人。

    今年1月1日,成都市启用全国联网的新版“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领域扩展到需要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所有领域,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提供书面请求和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件,向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提出申请,就可以得到检察机关书面回复的查询结果。

    记:是否会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

    李:今年会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一是要加大对侦查机关侦查行为的监督,特别是对滥用刑事强制措施、非法取证行为等要加大监督力度。同时要加强对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监督,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实行的自侦案件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人民监督员对不起诉、撤销案件的监督等措施就是很好的监督制度。二是要加大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除了继续加大抗诉工作力度、深化量刑建议、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监督措施外,今年还将积极探索对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监督,目前锦江区检察院已被确定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强化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监督试点院”。

    今后,我们将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理念,创新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改进诉讼监督方法,确保监督效果,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