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年11月28日(星期一)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十一楼主任会议室
会前,组织全体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会议内容:
一、人事事项
(一)听取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济环受市长葛红林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苟正礼任职的报告的说明。经审议,会议同意将上述人事任职事项提请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平受院长牛敏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刘楠等二人免职的报告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所作的关于提请毛科等十二人任职的报告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勇所作的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案的审查报告。经审议,会议同意将上述人事任免事项提请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会议要求,市法院、市检察院与市人大内司委、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进一步衔接,共同做好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准备工作。
(三)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勇所作的关于谢直兴辞去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市人大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说明。经审议,会议同意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谢直兴辞去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和《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谢直兴辞去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四)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勇所作的关于姚万成辞去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说明。经审议,会议同意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姚万成辞去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和《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姚万成辞去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曹海波所作的关于本市法规行政强制专项清理结果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按照全国人大及省人大相关要求,参照上位法的处理方式,对清理出的法规做相应处理;对清理出的需要修改的法规,要按照轻重缓急程度,有计划、分期分批的做好修改工作;在修改法规时,要认真听取省人大的指导意见,使法规的修改工作高质高效。
三、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曹海波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说明。经审议,会议原则同意将《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提请常委会审议前,会同市人大城环委、农业委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条例(修订草案)做进一步修改。
四、听取了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蔡晓军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授予赵曾学韫女士成都市荣誉市民称号的报告的说明。经审议,会议同意将上述报告提请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五、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金佐第所作的关于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时间、建议议程和日程(草案)的说明。经审议,决定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0日(星期二)召开,会期一天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