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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2期]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要点

成都人大网 日期: 11年05月21日

2009年12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是我市深化改革、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按照科学发展与城乡统筹的思路和办法,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我市力争实现大灾之后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努力。
  一、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地方旅游立法工作
  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龙头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可替代,为了使我市在“5·12”汶川地震中遭受重创的旅游市场尽快回暖、实现我市旅游业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目标,委员会把着力推进我市旅游立法进程,为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
  1、配合市人大法制委、市旅游局完成了《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省人大报批的相关工作。为争取上级人大对我市地方旅游立法工作的指导与支持,新年伊始,委员会便会同市人大法制委、市旅游局,就2008年12月30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相关事宜,向省人大城环资委作了专题汇报。此后又多次通过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就有关问题与省人大进行衔接和沟通。省人大城环资委领导对市人大常委会为及时审议通过《条例》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09年3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该《条例》于2009年5月12日颁布施行。
  2、协助开展《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颁布实施的宣传与培训工作。《条例》获省人大审查批准后,为扩大《条例》的影响力与认知度,委员会积极协助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于5月5日联合召开了“《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旅游局等28家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各区(市)县分管领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市级有关新闻媒体共百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中,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与市旅游局负责人,分别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条例》的制订过程、主要内容、特点及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敖锡贵副主任就切实提高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如何贯彻好《条例》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外,委员会还于8月,协助市委组织部、市旅游局举办了全市贯彻实施《条例》的专题培训会,对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旅游从业人员200余人进行了培训,通过此次培训使其进一步增强了对《条例》的理解与认识,增强了推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围绕中心,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切实开展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一年来委员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其及常委会的工作重心,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效地促进了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监督
  1、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成都市在地震灾后旅游业恢复重建工作的情况报告》。旅游业是灾后恢复重建的先导产业和优势产业,为了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加快建设灾后美好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进程中的作用,委员会积极协助常委会于10月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成都市在地震灾后旅游业恢复重建工作的情况报告》,并在审议前结合该议题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崇州市街子古镇、三郎镇等地视察,做好组织服务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我市灾后旅游业恢复重建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灾后旅游业恢复重建工作;二是要坚持以全域成都的理念严格执行重建规划;三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抓好《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四是要坚持走市场化发展的路子不断推进体制机制的创新。会后,委员会及时以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形式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反馈至市政府,并要求其认真进行研究处理,从而为政府部门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地做好下阶段的旅游发展工作起到了有效的督促作用。
  2、认真开展《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的检查工作。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旅游业沿着法制轨道,科学有序,健康发展。6月16至18日,委员会与市旅游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先后赴都江堰市、温江区、大邑县等区(市)县,对《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颁布施行一个月以来,各地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分别与上述区(市)县的政府、人大分管领导以及旅游、财政、规划、国土、交通、公安、环保、税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情况汇报。从检查的情况看,《条例》的颁布实施,得到了各区(市)县相关部门及业界的普遍关注与重视。如温江区、都江堰市,在充分利用传统方式加大对《条例》宣传贯彻力度的同时,还积极运用电视、旅游门户网站等多媒体手段连续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扩大了《条例》的社会宣传面,掀起了一个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同时,三个区(市)都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将旅游产业的发展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建立了旅游产业发展专门基金;成立了旅游发展领导小组,为优化当地的旅游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加强对涉台事务工作的监督
  根据中央对台工作的总体方针和部署,为推动我市对台经济合作,依法保障在蓉台资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蓉台经贸交流进入更高层次,委员会积极协助省人大外侨委在我市开展了涉台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10月9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敖锡贵的率领下,省市人大联合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我市邛崃、彭州、青白江等区(市)视察了部分台资企业,并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涉台法律法规的情况汇报,同时还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台企负责人对涉台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台企在生产、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结束时,省人大检查组对成都在贯彻落实涉台法规方面所做的工作予以了高度评价,认为成都的经验值得全省借鉴,并寄语成都继续努力,为切实维护台资企业和台胞台属的合法权益、促进两岸交流,推进统一大业做出更多努力。
  (三)加强对侨务工作的监督
  广大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投资一直是我市利用外资的主体,对我市的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特别是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进一步稳定侨资企业信心,做好各项侨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委员会于8月份,围绕着加大侨法贯彻力度,稳定侨资企业信心,全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一主题,对我市侨务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委员会先后走访了位于我市的新加坡华侨银行、香格里拉大酒店等多家知名侨企,就涉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听取了市侨办对相关情况的汇报。视察后,委员会及时将调查了解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印送相关领导与部门参阅。同时,委员会还把认真处理涉及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来信来访,作为开展侨务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对个别侨资企业反映的重大的或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如,为妥善解决锦丰纸业公司(侨企)反映其在生产经营中所遇到的问题,我们多次与政府部门衔接,并约请了省、市侨办的相关领导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负责同志,召开专题座谈会,就相关事宜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据悉,市政府分管领导已对锦丰公司反映的情况作了批示,相关问题有望能在近期得到妥善解决。
  三、维护稳定,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拉萨3.14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的相继发生,再次警示我们民族工作无小事,切实开展民族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事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大局。为此,委员会围绕着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民族工作这一主题,开展了深入调研。
  1、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现状,探讨帮扶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思路和对策,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巩固我市及周边民族地区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2009年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通过实地调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认真开展了关于我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题为《关于我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与思考》的调研报告。
  2、为更好地维护我市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了解“乌鲁木齐7.5事件”后我市民族工作的信息与动态,委员会及时开展了相关调研工作。2009年8月31日,委员会听取了市民宗局对相关情况的专题汇报 ,并邀请了多位来自各行各业,工作、居住在我市的回族、藏族、蒙古族、羌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人士进行了座谈。在此基础上,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结合“乌鲁木齐75事件”后我市民族工作的现状和动态, 以“人大代表为成都发展献一策”的形式,向相关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民族工作的建议。
  3、为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2009年委员会还按照工作计划,围绕着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分别赴省外部分兄弟城市,就当地人大在积极发挥人大专委会作用,努力促进本地旅游产业发展,深化民族宗教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做法与经验进行了考察学习,并完成了相关考察调研报告。同时,委员会还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认真开展了关于促进我市旅游业灾后重建恢复的调研工作。
  四、多方协调,努力做好外事服务工作
  1、主动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协调、沟通,确保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成都市与德国波恩市缔结友好城市的议案”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获得顺利通过,进一步巩固扩大了我市缔结友城和对外开放的成果。
  2、严格按照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外事工作的政策规定与程序要求,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赴俄罗斯、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法国、南非、肯尼亚等国开展公务活动,作好服务保障工作。
  3、积极争取上级人大对我市人大外事工作的指导与支持,并于7月协助常委会办公厅完成了全国人大外事培训班在蓉活动期间的相关服务工作。
  五、服务代表,认真开展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覃建雄等5名代表提出了“(2009)第114号”建议,即《关于将旅游业作为成都拉动内需优势产业及相关措施建议》。该建议从多个角度阐述了将旅游业作为成都拉动内需的主导产业的必要性,并提出了“重塑成都安全形象”、“制定刺激旅游消费政策”等多项促进灾后成都旅游产业恢复重建的建设性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敖锡贵副主任对该建议十分重视,将其确定为今年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案之一。为此,委员会采用致函、专题座谈等方式,多次与市旅游局就该建议办理工作交换意见,积极协助敖主任对114号代表建议进行督办,目前该项建议已顺利办结,覃建雄等代表提出的多项具体建议已得到市旅游局的重视和采纳,如:发放熊猫卡刺激旅游消费,启动感恩之旅进行促销,举办国际桃花节重塑成都安全形象等。提建议代表对该建议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六、畅通渠道,有效开展交流与联系工作
  1、为了加强市人大民宗侨外委与各工作联系部门之间的联系,听取工作联系部门对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月14日,委员会召开了2009年工作联系部门联席会。通过此次会议,与会人员互通情况,增进了解,理清思路,从而为进一步改进完善和做好新一年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2、为了提高全市人大民宗侨台工作整体水平,2月25日,委员会在锦江区召开了全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台事外事旅游工作座谈会。会上,各区(市)县人大的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围绕着如何在2009年中认真按照市委提出的“止滑提速、加快发展”这一工作要求,结合人大专委会(工委会)职责,充分发挥人大民宗侨台外旅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面的作用这一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3、密切联系代表,为代表知政履职创造条件。在春节期间,委员会走访慰问了6位基层人大代表。此外,委员会还不定期邀请联系代表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项视察、调研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代表职责,创造条件。
  七、增强素质,不断提高委员会履职能力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一年来,委员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各项活动,在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类学习讲座的同时,还多次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畅谈学习体会,交流学习心得。此外,委员会组成人员还认真自学了同人大工作、民宗侨台外旅游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2、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心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认真开展灾后重建与扶贫指导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敖锡贵副主任的率领下,委员会多次随同前往都江堰玉堂镇、崇州市元通镇,开展灾后重建与扶贫指导工作,努力为定点帮扶村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在2009年中,委员会工作进展有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思路还需创新,对区(市)县人大相关工作机构的指导还需加强等。明年,委员会将强化职责意识,认真改进不足之处,力求使各项工作能有新进展。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市委确定的“扩大开放年”,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定位与目标,结合本委员会工作职责和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台事外事旅游方面的议题,依法履职,努力开创全市人大民宗侨台外旅工作新局面:
  一、立法工作
  1、认真做好全国人大、省人大交办的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台事外事旅游方面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及时组织讨论,按时上报情况。
  2、《成都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自2004年颁布施行以来,对规范我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少数民族地区与内地城市间经济文化交往的日益频繁,城市民族工作呈现出了越来越多的新情况,导致该条例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现实需要。为此,委员会将会同政府民宗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研,为适时向常委会提出该《规定》的修订建议作好前期准备。
  二 、监督工作
  1、为给我市侨资企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氛围,委员会拟于2010年提请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为切实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我市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大好局面,委员会拟适时听取并审议关于我市民族工作的情况汇报。
  3、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5·12”汶川地震中遭受重创的成都旅游业已基本实现了回暖与恢复。新的一年里,如何在止滑提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支持与扶持力度,乘势而上,实现我市旅游产业的腾飞,将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为此,委员会将对相关情况进行视察,并听取市旅游局的专题汇报,以便更好地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4、协助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做好在蓉开展的涉及民族宗教侨务台事外事旅游方面的执法检查工作。
  5、认真处理和督促办理同委员会职责相关的来信来访工作。
  三、外事工作
  1、做好2010年市人大外事出访团组出访前的相关服务、协调工作。
  2、协助常委会做好应邀来蓉访问的外国议会代表团和海外侨领、侨团知名人士的服务接待工作。
  四、调研工作
  1、2010年是国家旅游局确定的“提升旅游质量服务年”,为了响应国家旅游局的号召,委员会拟会同市旅游局围绕“进一步促进我市旅行社提升服务质量,树立旅游行业良好形象,优化我市旅游产业发展软环境”这一主题开展专题调研。
  2、此外,委员会还将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人大专委会的工作职能,结合我市的实际与民宗侨外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角度,突出重点,选定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写出调研报告,力争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新三最”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五、代表与联系工作
  1、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
  2、加强与联系代表的联系,并邀请他们列席委员会会议或参加视察活动。
  3、坚持定期走访民族、宗教、归侨、侨眷、台属人大代表的制度,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委员会工作。
  4、适时召开全市人大民宗侨台外旅工作座谈会、相关工作部门联系会,以交流经验、沟通信息,促进工作。
  5、加强与全国人大、省人大相关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加强与兄弟省、市、区和省内市、州人大民宗侨外旅委员会的联系。
  六、自身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对法律法规的运用水平和对相关工作的监督水平,并在加强自身工作的有效性、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依法行权的主动性、沟通协调的技巧性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提高委员会履职能力。
  七、认真完成上级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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